公告日期:2022-05-13
公告编号:2022-009
证券代码:430649 证券简称:绿清科技 主办券商:渤海证券
天津绿清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纪律处分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1 年 7 月 9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7 月 9 日
作出主体:其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公开谴责;其他)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白利国 董监高 董事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违反《私募基金监管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经查,天星资本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是违规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及承诺收益。天星资本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天星恒久远 1 号新三板优选指数私募基金”通过要求投资者与其股东签
公告编号:2022-009
署载有保本保收益条款的《基金份额转让协议》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及承诺收益。“天星恒久远 3 号新三板优选指数私募基金”在推介材料中以“预期收益”的形式向投资者承诺收益。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二是未按合伙协议约定履行管理人职责。天星资本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北京天星晨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分配投资项目处置收入,未严格按照约定履行管理人职责。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七项的规定。
三是违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天星资本管理的部分私募基金产品未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四是未及时向协会报告重大事项并未及时更新登记备案信息。天星资本未按规定向协会报告合规风控负责人离职事宜,且未及时更新登记备案信息。以上行为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方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相关产品的宣传推介材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天星资本提供的整改报告及自查报告、风控合规负责人的任职决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系统登记信息等证据予以确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白利国作为天星资本在协会登记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的违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以上基本事实、情节和审理情况,根据《基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三项,《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二十九条,《会员管理办法》第四条,《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第六条的规定,协会决定作出以下纪律处分:
对白利国进行公开谴责,要求其参加强制培训。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2-009
无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无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绿清科技对上述董事违规事实及情节高度重视,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处分(2021)64 号】纪律处分决定书。
天津绿清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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