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30
公告编号:2023-023
证券代码:430665 证券简称:高衡力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广州市高衡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广州市高衡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高衡力”或“公司”)全体股东委托,审计公司 2022 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后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利安达审字[2023]第 2505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发表保留意见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 所述,(1)高衡力公司 2022 年度对部分应收账款采
用单项认定方式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其中:账面余额 45,634,733.39 元,计提坏
账准备 28,402,840.04 元,期末账面价值 17,231,893.35 元,审计过程中,我们
无法对该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 是否充分,无法确定该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有必要对本期信用减值 损失做出调整。(2)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针对高衡力公司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 我们设计并执行了函证程序,截止审计报告日,我们预发送应收账款询证函 42 户,
涵盖 2022 年累计借方发生额 26,207,762.50 元(占全年借方发生额 95.90%)、
累计贷方发生额 52,825,692.68 元(占全年借方发生额 95.78%)、期末借方余额 84,454,120.86 元(占全年借方余额 93.54%),应高衡力公司要求剔除已注销、
已被政府接管、处于诉讼关系等 12 户,实际发送应收账款询证函 30 户,回函 5
户,回函确认金额占预发函金额比例分别为:累计借方发生额 0.66%、累计贷方
公告编号:2023-023
发生额 15.80%、期末借方余额 0.00%,虽然我们执行了相应的替代程序,包括检查相关业务合同、账列收付款记录等,但考虑到上述未能发函与未回函金额的重要性,我们执行的这些替代程序仍然不能为这部分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的规定,即“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因此,我们对高衡力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董事会就上述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揭示了公司面临的问题与风险,该意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针对审计报告所强调的事项,公司将采取积极的解决措施,具体如下:
1. 加快与现有客户项目的结算事宜,加快收款速度。
2. 根据国家政策导向,以及市场需求和经济发展趋势,积极开拓新的业务渠道,开拓国企、央企等战略合作客户,以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
3. 公司将不断优化企业管理,加强规范运作和管理水平,加强成本控制,加快项目的验收及结算工作,加大新业务在市场推行的力度,积极实现经营目标。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争取早日消除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