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30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430665 证券简称:高衡力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广州市高衡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广州市高衡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高衡力”或“公司”)全体股东委托,审计公司 2022 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后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利安达审字[2023]第 2505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发表保留意见的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3 所述,(1)高衡力公司 2022 年度对部分应收账款采
用单项认定方式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其中:账面余额 45,634,733.39 元,计提坏
账准备 28,402,840.04 元,期末账面价值 17,231,893.35 元,审计过程中,我们
无法对该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 是否充分,无法确定该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有必要对本期信用减值 损失做出调整。(2)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针对高衡力公司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 我们设计并执行了函证程序,截止审计报告日,我们预发送应收账款询证函 42 户,
涵盖 2022 年累计借方发生额 26,207,762.50 元(占全年借方发生额 95.90%)、
累计贷方发生额 52,825,692.68 元(占全年借方发生额 95.78%)、期末借方余额 84,454,120.86 元(占全年借方余额 93.54%),应高衡力公司要求剔除已注销、
已被政府接管、处于诉讼关系等 12 户,实际发送应收账款询证函 30 户,回函 5
户,回函确认金额占预发函金额比例分别为:累计借方发生额 0.66%、累计贷方
公告编号:2023-024
发生额 15.80%、期末借方余额 0.00%,虽然我们执行了相应的替代程序,包括检查相关业务合同、账列收付款记录等,但考虑到上述未能发函与未回函金额的重要性,我们执行的这些替代程序仍然不能为这部分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查看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关于广州市高衡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查看了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根据上述内容,公司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标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审计意见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被出具保留意见的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广州市高衡力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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