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01
公告编号:2021-004
证券代码:430680 证券简称:联兴科技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潍坊联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评估拍卖通知书的日期:2021 年 1 月 29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0 年 6 月 22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反诉情况:无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潍坊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白玉东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尚未知悉、尚未知悉
其他信息:无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潍坊联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联兴石油焦市场有限公司、王佐任、侯爱云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王佐任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其他信息:无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公告编号:2021-00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发布的《潍坊联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发布的《潍坊联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五)案件进展情况:
依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联兴石油焦市场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收到的《评估拍卖通知书》《评估拍卖公告》及《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潍坊滨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潍坊联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联兴石油焦市场有限公司、王佐任、侯爱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鲁 07 民初 487 号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潍坊滨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评估拍卖申请,本院对本案抵押物被执行人山东联兴石油焦市场有限公司位于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以西、经四路以北土地证号潍国用(2013)第 G044 号面积为 303100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进行评估并公开拍卖以偿还债务。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联兴石油焦市场有限公司经营方面产生
的影响:
如核心资产被拍卖,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联兴石油焦市场有限公司将不再拥有对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届时将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联兴石油焦市场有限公司将积极、合法、合规地主张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1-004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导致公司资金部分受限,预计对公司财务有一定的影响,本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 07 执 886 号《评估拍卖公告》《评估拍卖通知书》《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
潍坊联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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