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03
公告编号:2020-062
证券代码:430680 证券简称:联兴科技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潍坊联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调整至基础层的提示性公告之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潍坊联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3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平 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触发创新层即时降层情形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1),由于该公告将“公司被调整至基础层的提示性公告”表述为“触发创新层即时降层情形的风险提示提示公告”,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原因: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发布 2020
年第三批市场层级定期调整决定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20〕578
号),公司将于 2020 年 8 月 3 日被正式调出创新层并调整至基础层。
原披露公告将“被调整至基础层的提示性公告”表述为“触发创新层即时降层情形的风险提示公告”,现对公告内容进行更正。
二、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未按照全国股转公司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全国股转公司即时将其调出创新层。
公告编号:2020-062
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未能完成年报编制工作并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已触发即时降层情形,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从创新层调至基础层的风险。
更正后: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潍坊联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未能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未按照全国股转公司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或者未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的,全国股转公司即时将其调出创新层。因此,公司已触发即时降层情形。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发布 2020
年第三批市场层级定期调整决定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20〕578
号),公司将于 2020 年 8 月 3 日被正式调出创新层并调整至基础层。
三、其他情况的说明:
除上述调整信息外,公司将同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更正后的公告。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潍坊联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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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