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06
公告编号:2022-054
证券代码:430686 证券简称:ST 华盛控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华盛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停牌情况概述
当前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做市商不足两家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的具体内容是:
□未及时披露异常波动公告
□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后未能按期实施且未于 R-1 日披露延期实施公告
√其他,具体内容为:收到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
因存在上述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
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1 月 5 日起停牌。
二、停牌事项进展
2022 年 1 月 4 日,华盛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债
务人”)收到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2)皖 1181 破
申 1 号,天长市人民法院已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受理公司重整申请。
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 月 5 日指定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
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根据企业破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了接管债务人财产、调查债务人财务状况、债权申报和审查等工作,并根据公司预重整阶段已经拟定的
公告编号:2022-054
预重整方案,结合进入正式重整程序的相关情况,拟定了《重整计划(草案)》。
2022 年 3 月 22 日,公司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形式召开,债权
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表决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27 日 17:
00。
根据管理人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作出《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
案表决结果公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如下: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税款债权组,表决通过;普通债
权组,表决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破产重整第一
次债权人会议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2022 年 3 月 31 日,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作出(2022)皖 1181 破 2 号的《民
事裁定书》,裁定:一、批准华盛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二、终止华盛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依据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华盛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管理人已通知公司债权人选择债权清偿方式。截止至2022年5月30日,债权人青岛鑫成启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选择“以股抵债”的债权清偿方式,并按管理人要求已汇入第一批偿债资金30,834,448.34元。
根据管理人出具的情况进展说明,截至目前,公司已清偿职工债权及社保费用合计4,459,600.97元;已清偿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债权受让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抵押债权8,139,460.09元本金;公司名下部分房产已解除抵押(原抵押权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已清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抵押债权2,983,253.47元本金;已清偿第一阶段普通债权款项12,127,374.28元;并完成部分资产剥离工作。
截至目前,选择“以股抵债”的债权清偿方式的债权人青岛鑫成启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按期汇入第二批偿债资金 8,873,339.45 元。
后续,公司将根据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后续安排
□拟复牌 √拟继续停牌
由于重整计划的执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本公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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