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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2-20
公告编号:2022-055
证券代码:430686 证券简称:ST 华盛控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华盛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2022年1月4日,华盛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2)皖1181破申1号,天长市人民法院已于2022年1月4日受理公司重整申请。
鉴于重整结果的不确定性,公司可能面临重整失败、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相关规定,若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则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二、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时间、影响因素
若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则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具体时间以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的有关终止挂牌决定为准。
三、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有关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披露了有关停牌安排、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以及可能破产的风险。
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已于2022年1月5日指定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后天长市人民法院公告于2022年3月22日在天长市人民法院以网络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根据企业破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了接管债务人财产、调查债务人财务状况、债权申报和审查等工作,并根据公司预重整阶段已经拟定的预重整方案,结合进入正式重整程序的相关情况,拟定了《重整计划(草案)》,
公告编号:2022-055
并提交公司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
2022年3月22日,公司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形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表决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7日17:00。
根据管理人于2022年3月29日作出《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案表决结果公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如下: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税款债权组,表决通过;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2022年3月31日,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作出(2022)皖1181破2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批准华盛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二、终止华盛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日披露的《股票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依据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华盛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管理人已通知公司债权人选择债权清偿方式。截止至2022年5月30日,债权人青岛鑫成启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选择“以股抵债”的债权清偿方式,并按管理人要求已汇入第一批偿债资金30,834,448.34元。
根据管理人出具的情况进展说明,截至目前,公司已清偿职工债权及社保费用合计4,459,600.97元;已清偿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债权受让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抵押债权8,139,460.09元本金;公司名下部分房产已解除抵押(原抵押权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已清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抵押债权2,983,253.47元本金;已清偿第一阶段普通债权款项12,127,374.28元;并完成部分资产剥离工作。
截至目前,选择“以股抵债”的债权清偿方式的债权人青岛鑫成启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按期汇入第二批偿债资金8,873,339.45元。
后续,公司将根据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人:钱文鑫 联系电话:18658158363
券商联系人:周 文 联系电话:027-65799803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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