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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06
公告编号:2023-007
证券代码:430686 证券简称:ST 华盛控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华盛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重整情况概述
2022 年 1 月 4 日,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为“天长法院”)
裁定受理华盛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华盛控股”或“公司”)重整申请,并于次日指定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
简称“管理人”)。2022 年 3 月 29 日,华盛控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
过了《华盛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12)。
2022 年 3 月 31 日,天长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华盛控
股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 日披露的《华盛科技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2023 年 4 月 4 日,公司收到天长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
皖 1181 破 2 号之六),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二、《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天长法院认为:华盛控股重整计划的执行工作已满足重整计划所确定的执行完毕标准,管理人向本院提起的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申请应予准
公告编号:2023-007
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确认《华盛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整有效化解了公司债务危机,优化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重回良性发展轨道。
本次重整不会导致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数量、性质发生变化。
本次重整将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公司 2022 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布《2021 年年度报告》。中兴财光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1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在《2021 年年度报告》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中“2、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章节中,对相关事项已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2、公司尚存在其他导致股票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有关股票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盛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3-007
2023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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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