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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4-23 19:49:39 股吧网页版
奇才股份: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23


公告编号:2021-012

证券代码:430714 证券简称:奇才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苏 0509 民特 431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11 月 4 日

案号:(2020)苏 0509 执 6828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结欠江苏粤强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货
款 92617.29 元,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履行完毕(上述款项直接汇入江苏粤强
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账户,账号:497566366385,开户行:中国银行大丰支行营业部)。

二、若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第一项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则需另行向江苏粤强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且江苏粤强电子材

公告编号:2021-012

料有限公司有权就货款 92617.29 元的未履行部分及违约金 10000 元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江苏粤强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四、江苏粤强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苏州奇才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民事纠纷就此了结,今后再无其他纠葛。

五、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起生效。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公司声誉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暂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及相关人员将积极协调处理。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2021 年 1 月 28 日、2021 年 3 月 10 日、2021
年 3 月 23 日、2021 年 3 月 26 日、2021 年 3 月 29 日、2021 年 4 月 2 日在全国
中国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进展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1-003)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截至目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依据(2020)苏 0509 民特 305 号执行文书将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案件、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依据(2020)苏 0506 民特 447 号执行文书将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案件、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依据(2020)苏 0509 民初 9642 号执行文书将公司纳入失信人的案件及依据(2020)苏 0509 民初 10879 号执行文书将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纳入失信被执行的案件、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依据

公告编号:2021-012

(2020)沪 0112 民初 34349 号执行文书将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案件、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依据(2020)苏 0509 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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