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笛环保诉讼案件进展通报
北京璟致律师事务所张风涛主任律师认为:
芳笛环保为新三板挂牌公司,系属非上市公众公司范畴,公众公司的股票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登记存管,并采取集合竞价交易模式交易。
股东私下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转让人应承担返还全部本金并支付资金占用使用费之义务。(具体以法院或仲裁委认定为准)
4月22日,东湖区人民法院将依法开庭审理本案件,相信法院不久将作出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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