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04
公告编号:2023-054
证券代码:430753 证券简称:琼中农信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因被纳入海南农信
统一法人改革拟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2023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等议案,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主动终止挂牌申请材料并获受
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关于同意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9 月 5 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二、 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琼中农信股东人数 525 户,总股本 39160.3632 万股。摘牌异议股东 312 户,
股数 27449.6019 万股。异议股东户数占比 59.43%,股份数占比 70.01%。
公司已做出承诺,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
日内,对满足回购条件且提出回购申请的异议股东,公司将在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30日内按照董事会召开日前20个有成交记录的交易日交易均价(1.13 元/股)回购其所持股票。截至回购期满,未有股东提出回购申请。
为保障股东权益,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办公室
公告编号:2023-054
2023 年 7 月 31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承诺书,琼中农信 2023 年 8 月 25 日向联
系不上、100 股及以下的和未达成一致意见的股东邮寄了《承诺书》,均承诺按照原中国银保监会《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操作指引(试行)》中原股金处置方案,在组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中股东有退股和转股的权利。承诺内容如下:
琼中农信摘牌完成后,将积极配合组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暂定名)。对于摘牌后仍然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选择以下处理股份:
1、对符合海南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条件且愿意转股部分的股东,在清产核资、整体资产评估及净资产确认基础上(下同),经量化后按筹建工作小组确定的比例折算转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折算后的股份金额达不到 1 股的部分,不计入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本,计入资本公积。自愿转股认购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的股东应在筹建工作小组所规定的原股份处置公告期限内按照征集发起人的相关条件与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对不符合海南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条件的或者不愿意转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的股东,股东应按照市场化原则,按筹建工作小组的要求履行完备法律手续后转让给符合海南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条件的发起人。
3、坚持要求以退股方式处理股份的,以可量化分配给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剔除国家税收减免和政策扶持资金后作为退股价格依据办理退股手续,如果可量化分配给原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于或小于 1 元的,按每股 1 元退股。
4、对于在海南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小组所规定的公告期满仍无明确处置意愿的股份或仍无法确认身份的股份,以及无法联系上的股东所持股份,按退股处理,根据清产核资后并剔除国家税收减免和政策扶持后可量化分配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不进入海南农村商业银行的实收资本,股东对海南农村商业银行不享有任何股东权利。
三、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一)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采取措施争取使股东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股票登记、转让、管理的相关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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