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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02 15:37:38 股吧网页版
ST凯路仕: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更正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1-02


公告编号:2021-031

证券代码:430759 证券简称:ST 凯路仕
广州凯路仕自行车运动时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挂牌
决定公告

本公司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终止挂牌事项

广州凯路仕自行车运动时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路仕”或“公
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广州凯路仕自行车运动时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1282 号),决定内容如下:“你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内披露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说明公司、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情况,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你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我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我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如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你公司股票
自 2021 年 11 月 15 日起复牌,并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
我司对你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凯路’”。

公告编号:2021-031

二、公司及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国信证券和
ST 凯路仕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主办券商与公司签署的持续督导协议
自 2021 年 8 月 12 日解除,公司目前无持续督导券商。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
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姓名:李梅

联系电话:020-61304228

联系邮箱:458397445@qq.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埔北路 2 号

三、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前会先恢复交易,根据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中出资人
权益调整方案(2019 年 12 月 31 日披露《出资人权益调整 方 案 》, 公 告 编 号
2019-046),在 2020 年 1 月 10 日后至重整计划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
完毕前,持股情况发生变动的,本重整计划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效力及于股份受让方及/或承继人。

四、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股票登记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将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五、备查文件

《关于终止广州凯路仕自行车运动时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1282 号)

广州凯路仕自行车运动时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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