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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7 16:49:42 股吧网页版
美诺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17



证券代码:430764 证券简称:美诺福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上海美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10 月 3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波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同时降低新三板信息披露的成本,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尚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故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宜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南》相关规定,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一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终止挂牌所需的申请文件的准备;

(2)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递交申请文件;

(3)批准、签署、提交与本次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4)办理与本次终止挂牌工作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至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项办理完成为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为充分保护公司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波出具了《上海美诺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承诺函》: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在综合考虑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挂牌后历次发行的每股价格、公司最近一次股票定向增发价格及公司除权除息对股价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以对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收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为依据,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明显偏离公允价值的价格不做参考)。

异议股东申请股份收购期限为自公司本次终止挂牌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0 个转让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收购申请,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向公司提出股份收购的书面申请,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收购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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