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6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现场股东会
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上午 9:30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21 号新大都饭店 2 号楼 2212 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14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内容
(一)主持人介绍到会嘉宾
(二)主持人宣布股东及股东代表到会情况
(三)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讨论、审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 发行规模
2.02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3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2.04 品种及债券期限
2.05 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2.06 发行方式
2.07 担保事项
2.08 募集资金用途
2.09 上市安排
2.10 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2.11 承销方式
2.12 决议有效期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
3 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四)股东提问和发言
(五)会议对以上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和投票表决
(六)主持人宣布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
(七)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出席会议董事在股东会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上签字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五、会议其他事项
(一)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按照持股数确定表决权。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需要在表决票上签名。
(二)按审议顺序依次完成议案的表决。
(三)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可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提出质询意见,由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作出答复和解释,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质询,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人员有权不予以回答。
(四)表决分为同意、反对或弃权,空缺视为无效表决票。
(五)会议选派股东或股东代表、监事代表进行表决票数的清点、统计,并
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六)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对表决结果和会议议程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七)到会董事在股东会决议和记录上签字。
议案一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敬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议案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
1.发行规模
公司适用交易所公司债券优化审核安排,本次统一注册申请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含 150 亿元)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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