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23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2021-028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与华能集团、西安热工院、新能源公司、北
方公司、蒙东公司及华能清能院签署了《增资协议》,与华能集团、新能源公司、
北方公司、蒙东公司共同认购华能清能院新增注册资本。华能清能院本次增资后注
册资本金由 22,500 万元增加至 100,000 万元。本公司在本次增资中拟投入 38,961.69
万元认购华能清能院新增注册资本,其中 30,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 8,961.69
万元用于增加资本公积。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成为华能清能院股东,持有华能
清能院 30%股份。
历史关联交易情况: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指华能集团及其控制
的除本公司之外的企业等交易主体)发生的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关
联交易累积共 4 次,总交易金额为 27,881.30 万元。
一、释义
1、 “本公司”或“华能国际”指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 “华能集团”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3、 “西安热工院”指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4、 “新能源公司”指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 “北方公司”指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6、 “蒙东公司”指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
7、 “华能清能院”指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8、 “本次增资”或“本次交易”指本公司与华能集团、新能源公司、北方公司、蒙东
公司将根据《增资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共同出资111,257.27万元,其中本公
司将以不超过人民币38,961.69万元认购华能清能院的部分新增注册资本。本次
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成为华能清能院股东,持有华能清能院30%股份。
9、 “《增资协议》”指本公司与华能集团、西安热工院、新能源公司、北方公司、
蒙东公司及华能清能院于2021年6月22日签署的《关于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
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10、 “《上交所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1、 “《联交所上市规则》”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12、 “元”指,如无特别说明,人民币元。
二、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与华能集团、西安热工院、新能源公司、北方公司、蒙东公司及华能清能院签署了《增资协议》。根据《增资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本公司将以38,961.69万元认购华能清能院的部分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成为华能清能院股东,持有华能清能院30%股份。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华能集团直接持有华能开发75%的权益,间接持有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华能开发”)25%的权益,而华能开发持有本公司32.28%的权益,为本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华能集团亦直接持有本公司9.91%的权益,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华能香港”)间接持有本公司3.01%的权益,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财资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0.84%的权益,通过其控股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华能财务”)间接持有本公司0.39%的权益。西安热工院、新能源公司和北方公司均为华能集团控股子公司,蒙东公司为华能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和《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华能集团、西安热工院、新能源公司、北方公司和蒙东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指华能集团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之外的企业等交易主体)进行的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与本次交易累计计算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标准,本次交易已获得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
三、关联方介绍
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华能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设立时间: 1989年3月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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