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s/pdf.png)
公告日期:2024-07-19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24-044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能江苏(作为B类有限合伙人)、华能江苏全资子公
司六合风电(作为普通合伙人)与康富租赁共同设立的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
业将纳入华能江苏的合并报表范围)拟购买华能香港所持有的八仙角公司30%股权。 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释义
1、 “本公司”或“华能国际”指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 “华能集团”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3、 “华能开发”指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4、 “华能香港”指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5、 “香港财资公司”指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6、 “华能财务”指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7、 “华能江苏”指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8、 “六合风电”指华能南京六合风电有限公司。
9、 “康富租赁”指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0、 “合伙企业”指六合风电、华能江苏、康富租赁共同设立的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名称
及设立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11、 “八仙角公司”指华能如东八仙角海上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2、 “交易所权益并表型类REITs产品”或“专项计划”指由康富租赁作为原始权益人、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起设立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产品(具体名称
以实际设立为准)。
13、 “《合伙协议》”指六合风电、华能江苏、康富租赁就设立合伙企业拟签署的《合伙
协议》及其任何修订或补充(具体名称以实际签署为准)。
14、 “本次交易”指合伙企业购买华能香港持有的八仙角公司30%股权之交易。
15、 “《股权转让协议》” 指华能江苏、华能香港、合伙企业、八仙角公司拟签署的《华
能如东八仙角海上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任何修订或补充(具
体名称以实际签署为准)。
16、 “《上交所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7、 “《联交所上市规则》”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18、 “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二、 关联交易概述
六合风电(作为普通合伙人)、华能江苏(作为B类有限合伙人)与康富租赁(作为A类有限合伙人)共同设立的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将纳入华能江苏的合并报表范围,为华能江苏实际控制的主体)拟收购华能香港所持有的八仙角公司30%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华能集团直接持有华能开发75%的权益,间接持有华能开发25%的权益,而华能开发持有本公司32.28%的权益,为本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华能集团亦直接持有本公司9.91%的权益,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华能香港间接持有本公司3.01%的权益,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香港财资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0.84%的权益,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华能财务间接持有本公司0.06%的权益。华能集团直接持有华能香港100%的权益。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及《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华能香港系本公司的关联方,合伙企业购买华能香港所持有的八仙角公司30%股权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指华能集团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之外的企业等交易主体)进行的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累计共0次,总交易金额为0元。根据适用法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获得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联方介绍
华能香港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办事处地址:RM 1105-07, 11/F, HARBOUR CENTRE 25 HARBOUR ROAD
WANCHAI HONG KONG
成立日期:1988年9月13日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19日出具的《审计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能香港资产总计204.24亿元,负债总计45.58亿元,净资产总计158.65亿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10.22亿元,净利润为10.03亿元。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与华能香港的关联关系如下图所示:
* 华能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华能香港间接持有尚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