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章剑平)
作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 )的独立董事, 在2023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在工作中谨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审核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本人在董事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担任主席,在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担任委员。
(二)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章剑平先生, 196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曾
任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科员,合肥君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安徽世纪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于2007年5月起任安徽卓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2020年8月17日
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4月起兼任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和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1%或1%以上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 本年应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董事 参加董 出席 方式 出席 缺席
姓名 事会 (次) 出席 (次) (次)
(次)
章剑平 14 14 11 0 0
备注:根据《公司章程》,通过电话等电子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视为亲自出席。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准备并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
会,以审慎、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各项运作合法、合规,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及广
大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没有对公司 2023 年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提出异议,也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或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二)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股 亲自出席 缺席
姓名 东大会(次) (次) (次)
章剑平 2 2 0
2023 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6 月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 8 月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3 年第一
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并以严谨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行使了本人的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本年度,本人未对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提出异议。
(三)召开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本人均依据相关规定出席 2023 年度战略发展及投资委
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审核委员会的所有会议,会前与公司管理层就拟审议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并结合公司实际,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对各项议案提出了独立、合理的建议。本人认为,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审议了 2
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2023 年度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本人投票情况 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3 年 3 月 审核《公司 2022 年 赞成 审议通过《公司 2022
23 日 度环境、社会及管治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
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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