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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30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 6 月
目 录
一、会议须知
二、会议议程
三、会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普通决议案)
2、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普通决议案)
3、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普通决议案)
4、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普通决议案)
5、2024年度全面预算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6、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7、关于续聘本公司2024年度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方案;(普通决议案)
8、关于授权董事会配发或发行新增本公司 A 股及/或 H 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特别决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1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11、关于修订《董事会工作条例》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12、关于修订《监事会工作条例》的议案;(特别决议案)
13、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普通决议案)14、审议及批准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薪酬,及授权董事
会决定有关董事及监事服务合约的条款;(普通决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5、关于选举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15.01 汪小文先生
15.02 余泳先生
15.03 陈季平先生
15.04 吴长明先生
15.05 杨旭东先生
15.06 杜渐先生
16、关于选举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普通决议案) 16.01 章剑平先生
16.02 卢太平先生
16.03 赵建莉女士
17、关于选举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普通决议 案)。
17.01 郭晓泽先生
17.02 姜越先生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东大会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须知:
一、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以下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审计师、律师、H 股点票程序监票人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参会股东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四、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董事长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主持会议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具体负责股东大会的会务事宜。
五、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6 日 13:30-14:30。为了能够及时、准
确地统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请务必准时到达会场,并在会议签到簿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A 股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2、A 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股东依法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本人
身份证明文件。
3、H 股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填妥的股东代表委任表格和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和 H 股点票程序监票人将对该等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验。
六、会议主席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在会议登记终止时未在会议签到簿上签到的股东和代理人,其代表的股份不计入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份总数,不得参与表决,但可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提出质询。
七、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时,股东可在得到会议主席许可后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会议主席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八、股东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方式逐项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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