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3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3-045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续订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之日常关联交易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构成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需要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本公司认为,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
进行的交易,不具有排他性。本公司不会因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对关联人形
成依赖。
一、交易基本情况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与华电商业保理(天
津)有限公司(“华电保理”)签订了《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现有商业保理服务框
架协议”),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为期 3
年。
2024 年 8 月 22 日,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华电
保理续订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关于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建议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以延续现有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
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为期 3 年。该项日
常关联交易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就该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关联人介绍
华电保理成立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是一家以从事金融业为主的企业,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120118MA06X8HP7M,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975 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 1-1-1715,法定代表人为王志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 亿元,经营范围为: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华电保理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中国华电”)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华电保理为本公司的关联人,华电保理与本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建议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订约日期: 2024 年 8 月 22 日
订约方: 本公司(代表自身及其子公司);及华电保理
服务期限: 由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为期 3 年。
交易内容: 根据建议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华电保理同意按本公司
的要求向本公司提供商业保理服务,包括反向保理和保理
服务。
协议各方可在建议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期间按建议商
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的条款订立具体保理合同。
生效条件: 建议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需要获得非关联股东在股东
大会批准后生效。
四、定价原则及内部程序
华电保理向本公司提供保理服务费用以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适度浮动,但需要满足(i)不高于国内其他商业保理公司同时期、同期限及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ii)不高于华电保理向中国华电内其他同类型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种类服务的收费标准。具体费率将以双方在上述原则基础上另行签署的具体协议约定为准。其中,华电保理向本公司提供反向保理服务时,将不向本公司收取任何费用。本公司可决定是否与华电保理签署具有追索权或没有追索权的保理服务协议。华电保理就有追索权的保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低于没有追索权的保理服务费用,因此本公司有关子公司可以基于其融资需求决定保理服务的类型。
在订立任何具体协议前,本公司将按照以下程序,确保本公司相关关联人士提供的条款为最优惠交易条款:
(i) 实际操作中,有关保理服务费用需要经协议订约方共同同意及确认,以及参考当
时的市场价格及现行市场状况,并经公平磋商后厘定。具体而言,本公司相关部
门(例如:财务资产部)的相关行政人员将在开展相关交易前审阅最少两名独立
第三方提供的同期价格以及其他相关条款,参考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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