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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24 21:58:45 股吧网页版
南方航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5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
公司的规范、有效运作,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制订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以下简
称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按照本细则的职责权限和相关程序开展工作,并坚持诚信、尽职、
勤勉的执业精神,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一经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则自动获得
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权利和义务,无需董事会单独选举和罢免。

独立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的,其在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上无表决权。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召集和主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
将自动失去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资格。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日常支撑机构,负责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日
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如下事项: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对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

(五)对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方案进行审议;

(六)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下,对应由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做出的决策及采取的
措施进行审议;

(七)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八)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规定的其他应由独立董事前置审议事项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事项进行审议;

(九)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九条 公司独立董事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的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
开临时会议。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5日(包括通知当日,不包括开会当日)通知全
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如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不受
前述通知期限的限制。

第十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
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一条 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通知应包括:

(一)会议召开日期、地点;

(二)会议召开方式;

(三)拟审议事项;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五)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通过现场方式、电子通讯方式(如视频、电话等)或现场
与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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