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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7 15:32:22 股吧网页版
浙江新能:浙江新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8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四年四月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下午 14:00

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凤起东路 8 号 4040 会议室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会议议程:

(一) 会议主持人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二) 会议主持人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
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四) 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 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六) 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 现场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 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原董事林咸志先生因工作安排已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林咸志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林咸志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陆林海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陆林海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附件:简历

陆林海先生,1978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高级政工师。历任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浙江浙石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舟山市普陀区委常委、副区长(挂职),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政治工作部主任、办公室主任。现任浙江新能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陆林海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议案二: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慎学先生因工作安排已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和监事职务,监事孙永浩先生因工作安排已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周慎学先生、孙永浩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会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周慎学先生、孙永浩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柏辉先生、余功贤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刘柏辉先生、余功贤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审议。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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