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3年度)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通过查验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相关数据指标,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同,银监复〔2006〕250号)文件批准,于2006年8月17日获批取得《金融许可证》(机构编号:L0046H233010001),于2006年8月25日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23年3月1日经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2024年1月申请换发最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7866688J)。
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174.00万元,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分别于2012年9月、2021年12月、2023年12月三次增加注册资本。公司当前(报告出具日)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353,155.3501万元(当前尚未完成工商变更手续)。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号 (元)
1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418,924,279.80 68.494624%
2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 873,394,951.90 24.731183%
司
3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 79,744,756.48 2.258065%
司
4 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 53,163,170.98 1.505376%
司
5 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 53,163,170.98 1.505376%
任公司
6 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53,163,170.98 1.505376%
合计 3,531,553,501.12 100.00%
公司经营范围: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法律法规规定或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设立了股东会、党委、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并对董事会、监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并按照决策系统、监督反馈系统、执行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董事会负责保证财务公司建立并实施充分且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审批整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评价执行情况;负责确保财务公司在相关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营,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险程度,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负责审批组织机构;负责保证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对外投资和信贷等的重大事项进行风险审议和决策。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监督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负责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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