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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9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信息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的邀请或要约,或订立任何协议以作出任何该等事宜的邀请,其目的亦并非为了作出收购、购买或认购任何证券的任何要约邀请。
如未根据美国或任何其他司法权区的证券法例办理登记或取得资格而在任何有关司法权区内建议出售或游说建议购买任何证券即属违法,则本公告仅供参考之用而并不构成於美国出售任何证券的要约或招揽购买任何证券的要约。本公告所述的证券概无及将不会按照经修订的1933年美国证券法(「证券法」)进行登记,亦不得在美国境内招售或出售,惟获豁免或毋须遵守证券法登记规定的交易除外。因此,根据证券法S条例,证券仅在美国境外以离岸交易方式发售和出售。
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通告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CHINA MERCHANTS BANK CO., 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H股股票代码:03968)
5,000,000,000美元中期票据计划
计划安排行
花旗 招银国际 摩根大通
交易商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 中国银行 法国 招商证券 花旗 招银国际
有限公司 巴黎银行 (香港)
香港分行
招商永隆银行 东方 工银亚洲 摩根大通 华侨银行 渣打银行
有限公司 汇理银行
5,000,000,000美元中期票据计划(「计划」)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香港分行於2014年5月28日设立。本公司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申请,以 在 该 计 划 下 仅 向 专 业 投 资 者( 如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证 券 上 市 规 则 第 3 7章所定义)发行债券的形式将计划自2024年6月28日起计12个月内上市,详情於日期为2024年6月28日之发售通函详述。计划的上市预期将於2024年7月2日开始生效。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王良及朱江涛;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为缪建民、孙云飞、周松、张健及陈冬;及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王仕雄、李孟刚、刘俏、田宏启、李朝鲜及史永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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