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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23
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临 2024-016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 4:00 在公司三层第九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5 人,实到董事 14 人,公司董事问永刚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韩霁凯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张大钟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郭章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郭章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郭章鹏先生的简历见公司
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歌华有线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
委员会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张军先生(北京物资学院)、王云海先生、王国宏先生,其中张军先生(北京物资学院)任主任委员。
2、战略委员会:郭章鹏先生、韩霁凯先生、张军先生(快手科技),其中郭章鹏先生任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大钟先生、张军先生(北京物资学院)、王国宏先生,其中张大钟先生任主任委员。
4、提名委员会:张强先生、王云海先生、郭章鹏先生,其中张强先生任主任委员。
上述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简历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歌华有线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韩霁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该议案提出建议,认为被提名人韩霁凯先生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任职资格合法,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胡志鹏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康朝晖先生、姜宏志先生、傅力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陈慕风先生、董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该议案提出建议,认为被提名人胡志鹏先生、康朝晖先生、姜宏志先生、傅力军先生、陈慕风先生、董原先生符合《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任职资格合法,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总会计师候选人胡志鹏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丁颖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琪杉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聘任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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