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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18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开发厄立特里亚克尔克贝特矿产资源项目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风险提示
(一)本项目存在较长的审批及建设周期,能否按预期投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项目签署采矿协议后,厄特政府将按相关规定颁发采矿证以及批复项目涉及的环境管理和修复计划;公司还需履行对外投资相关决策程序,取得厄特、中国相关的监管批准或备案;后续合资公司还需开展矿山设计、融资及建设工作。上述工作完成周期较长,项目能否按预期顺利投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二)本项目资源及实际达产情况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可研报告揭示的合资公司资源储量、品位数据可能与实际开采情况存在差异。开采过程中,矿山开采、选冶、设备运转情况及市场波动等因素会对项目量产造成影响。因此该项目资源及实际达产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项目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构成重大影响。由于本项目需要经历较长的审批及建设周期,距离投产尚有较长时间;后续公司还将继续对项目进行资金投入,待投资完成,项目投产后才可能产生收益,且实际开采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短期内对公司营业收入、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融资进度及厄特当地政策调整的不确定性。本项目为境外项目,金融机构可能会对项目融资提出更多要求或条件,融资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同时,虽然厄特矿业投资环境较为成熟,但不排除厄特政府可能出
于国家利益或公共目的征收合资公司股权、资产、采矿业务,造成本项目可能无法按预期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3 年 10 月 31
日、2014 年 1 月 28 日、2014 年 7 月 1 日发布了公告编号为 2013-042 的《四川
路桥关于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出资设立四川路桥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并投资开发厄立特里亚矿产资源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为 2014-004 的《四川路桥关于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出资设立四川路桥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及公告编号为 2014-028 的《四川路桥关于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投资开发厄立特里亚矿产资源项目的进展公告》。2014 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路桥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厄立特里亚(以下简称厄特)与厄特国家矿业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合资公司——KERKEBETMININGSHARECOMPANY(克尔克贝特矿业股份公司),投资开发克尔克贝特金多金属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此后,克尔克贝特矿业股份公司取得了该矿区探矿权证,勘探区位于厄特西北部安塞巴区,初始面积约 1000 平方公里,后续开展了一系列勘查工作。
近日,克尔克贝特矿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与厄特能源矿业部签署了采矿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矿协议的主要内容
1、采矿权授予:协议授予合资公司在采矿许可区域内独家采矿权。
2、矿权区域:采矿许可证区域为克尔克贝特米尔地区,许可矿权区域面积为 31.59 平方公里(后续若需扩大采矿许可证区域,需完成厄特相关审批程序)。
3、采矿期限:按厄特相关法律处理(即每次10年,可多次延续),或者合资公司放弃、依法被撤销时终止。
4、土地专有使用权:合资公司拥有采矿许可区域全部或部分土地的专有使
用权和收益权。但若第三方在该区域的权利因此灭失的,须由合资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第三方的补偿、搬迁费用。
5、开发阶段的先决条件:获得采矿许可证、获得厄特政府环境管理和修复计划的批准、获得厄特政府对矿产品生产数量和生产方式的核准、合资公司向厄特政府发出矿山建设开工通知等。
6、开发阶段的义务:合资公司应在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9个月内开始开发工作,并应在开发开始通知之日起2年内履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至少25%的资金投入义务。
7、矿产开采阶段:合资公司应在获得采矿证36个月内(公司有权申请延长该期限)启动商业生产,并提前30天内通知厄方,否则厄方有权取消相应的采矿证。
8、停止运营将导致采矿许可证被吊销:若合资公司正式投产后的任何连续10个月内未维持采矿许可证区域的商业生产,则合资公司应被视为未满足最低工作和生产要求,厄方可吊销该许可证。
9、融资方式:合资公司可自行决定通过发行股份、借款或其他方式进行融资,但债务融资不能超过投资总额的70%。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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