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田栋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璐 联系电话:010-56715900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华泰联 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万 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东医疗”、“公司”或“发行人”)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万东医疗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3 年度持续督导 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制定并严格执行持续督导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工作制度,已制定本项目的持续督导
划。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保荐协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议,该协议已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2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间的权利义务。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3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
对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公司在本持续督导年度未发生按有关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规定须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
4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项。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在本持续督导年度
5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未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经核查,在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未发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出现违反相
6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关法律法规或不履行承诺的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7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治理各项制度。
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各项
8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对外 内控制度。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
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 披露制度,建立起完整的信息披露制
9 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度体系,并已按规定审阅信息披露文
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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