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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2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4-055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 象屿 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 象屿 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 象屿 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725 号)。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相关方对工作函所涉问题逐项进行落实并认真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大宗商品经营业务。年报显示,公司从事大宗商品经营业务,涉及金属矿产、农产品、能源化工、新能源等品种。报告期内大宗商品经营业务实现收入 4,392.25 亿元,同比降低 15.64%。关注到,该业务毛利率仅为 1.4%,较去年同期降低 0.35 个百分点。
请公司:(一)结合相关业务模式、风险承担、实际采购及销售金额、货物与资金流转、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大宗商品经营业务毛利率较低、同比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二)分产品列示,近三年前五大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交易内容及金额、是否为关联方,并结合市场需求、主要客户变动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大宗商品经营业务收入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三)结合贸易业务的经营模式、物流情况和风险转移等,说明公司大宗商品经营业务以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及其具体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否与公司的业务实质相匹配。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结合相关业务模式、风险承担、实际采购及销售金额、货物与资金流转、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大宗商品经营业务毛利率较低、同比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从事大宗供应链服务,以制造业企业为核心客户,为客户提供大宗原辅
材料采购供应、产成品分销、物流配送、信息咨询等的一体化供应链服务。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大宗商品经营与大宗商品物流,其中大宗商品经营业务分为自营和代理两种业务模式。
大宗商品经营业务主要面临商品价格波动风险、货权管控风险、客商资信风险。自营模式下,公司需承担商品价格波动、货权管控、客商资信等风险;代理模式下,公司不承担商品价格波动风险,但仍需承担货权管控、客商资信等风险。公司坚持“风险第一、利润第二、规模第三”的经营理念,针对识别出来的重大风险,进行分类、分层、分级管理,不断夯实体系化风险管控能力。
公司严格跟踪货物的实际转移和流转情况,加强货权管控,介入货物的实质过程管控,如加强进出口业务的物权凭证管理、通关管理和交易条件控制,做好货物出入库管理、巡查仓及货物运输、进出口报关动态跟踪,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保险险种以转移风险等;公司按交易金额全额向客户收取和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确保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
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主要受销售规模和采购规模的影响,2023 年度,公司大宗商品经营业务营业收入为 4,392.25 亿元、营业成本为 4,330.83 亿元。大宗商品服务行业普遍存在收入规模较大,毛利相对较低的情况。公司 2021 年至2023 年度大宗商品经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93%、1.75%和 1.40%,虽整体较低,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整体相当,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物产中大 1.69% 1.63% 1.90%
建发股份 2.04% 1.68% 1.49%
厦门国贸 1.31% 1.27% 1.45%
浙商中拓 1.53% 1.33% 1.51%
可比公司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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