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7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时 间:2024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4∶20
地 点:研发中心 6 楼百人会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吴福胜先生
※ 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总数
一、宣读《会议规则》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对《会议规则》进行表决(举手方式)
二、宣读《关于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的提名》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对《提名》进行表决(举手方式)
三、听取并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听取并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并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六、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七、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八、审议《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业绩承
诺实现情况及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业绩补偿及注册资本变更相关事宜
的议案》
十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并填写表决票、投票,
律师和监票人负责监票、收集表决票和统计现场表决数据
十三、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数据上传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十四、接收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回传的最终统计结果
十五、总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六、律师宣读关于本次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七、宣读本次大会决议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根据《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安徽皖维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规则。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场会议召开时
间为: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4:20;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3、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交
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本次会议共审议九项议案。①议案五《关于 2024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普通决议事项,需经除关联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②议案七《关于减少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议案八《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王必昌、鲁汉明、沈雅娟、佟春涛、林仁楼、姚贤萍、张宏芬、方航、谢冬明、胡良快、谢贤虎、伊新华回避表决)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③其余六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参加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由律师和监票人共同计票、监票、统计表决数据。会议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的表决数据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将上传的现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汇总,统计出最终表决结果,并回传公司。
5、本次会议设总监票人一名,由本公司监事担任;设监票人两名,由股东代表担任。总监票人和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监督和核查,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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