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10 22:18:23 股吧网页版
冠城大通:冠城大通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1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4-037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
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指定的关联公
司)。

本次交易拟采用现金支付方式,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影响公司的股权结
构,不会因此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指定的关联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尚需
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
易签署意向协议。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停复牌》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不停牌。公
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预计将自本提示性公告披露日起六个月内披露本次交易相关的预
案或报告书(草案)。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指定的关联公司)。本次交易资产涉及的具体资产范围尚需交易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拟采用现金支付方式,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指定的关联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将依据公司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完成交易标的资产价值评估后,由交易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正式预案或报告书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关联董事韩孝煌、薛黎曦
回避表决,应参加表决董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3 名,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负债,涉及的具体交易标的范围尚需交易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指定的关联公司)。

1、公司目前控股股东为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717369964B

法定代表人:薛黎曦

注册资本:人民币 31,4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0-06-14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 32 号元洪大厦 25 层

经营范围:对工业、农业、基础设施、能源和国家允许举办的企业的投资。批发、代购代销:电子产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目前实际控制人为韩国龙先生和薛黎曦女士。除本公司外,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韩国龙先生还控制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冠城钟表珠宝集团有限公司(00256.HK),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冠城钟表珠宝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ITYCHAMP WATCH & JEWELLERY GROUP LIMITED

地址: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 1 号环球贸易广场 19 楼 1902-1904 室

注册地:开曼群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法定股本:6,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0.1 港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