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4
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福建省股份制试点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福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榕改委[1986]005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8166190Y。
第三条 公司于 1988 年 2 月经中国人民银行福州分行批准,首次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80 万股,于 1997 年 5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CITYCHAMP DARTONG ADVANCED MATERIAL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福州开发区快安延伸区创新楼
邮政编码:350015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91,668,739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性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经董事会聘任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公司以重誉、敬业、务实、求真的企业精神,积极地以发展主业为后盾,努力拓展经营领域,开发高新技术和新型产品,把公司建成一个高科技高成长的公司,为股东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行创造财富。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1,391,668,739 股。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391,668,739 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