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5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ST富润 公告编号:2024-048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 1 元而终止上市
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5
月 14日收盘价为 0.99元,公司股票收盘价首次低于 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3 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 A 股股
票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 1 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1、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公司股票 2024 年 5 月 14 日收盘价为 0.99 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 1 元,公
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3 条第一款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 1 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 10 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
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 1 元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
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公司相关重大事项风险提示
1、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为 9,323.17 万元,公司 2023 年年
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7,289.7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1,425.20万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2)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
意见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浙江富润 2023 年度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综上,公司于 2024年 4月 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详见《浙江富
润关于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的风险提示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772.1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尚未扭亏,公司连续 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已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
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3)。
经查明,浙江富润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0年 1 月至 2022年上半年,浙
江富润全资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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