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5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ST富润 公告编号:2024-070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包括来自于控股股东的财务资助和公司未来采取银行借款等筹资方式取得的流动资金。
● 拟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拟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拟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
月。
●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0 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4,000 万元(含),
按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2000-4,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50 元/股(含)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 1333.33 万股至 2666.6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2.63%至 5.26%。
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回购股份,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104,11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为 65,969 万元、流动资产为 43,392 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
的比例为 3.84%、6.06%、9.22%,占比均较小。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具备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回购规模和回购资金等与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相匹配。
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尚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未使用股份将予以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或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存在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目前尚未制定明确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若公司未能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转让(授予)完毕已回购股份,未转让(授予)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如国家对相关政策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及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期限
1、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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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