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9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ST富润 公告编号:2024-080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股价低于 1 元而终止上市
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2024 年 7 月
8 日收盘价为 0.98 元,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 1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2.1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2.1 条第一
款第一项的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公司股票 2024 年 7月 8日收盘价为 0.98 元/股,低于 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
能因股价低于 1 元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公司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2.3 条第一
款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 1 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 10 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 1 元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
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6.1 条第二
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三、公司相关重大事项风险提示
1、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1)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为 9,323.17 万元,公司 2023 年度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7,289.7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1,425.20
万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2 条第
一款第(一)项规定;
(2)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8 月修订)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综上,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1)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
罚决定书》(〔2024〕18 号、〔2024〕19 号、〔2024〕20 号)。公司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回购方案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024 年 6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公司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
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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