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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3 17:43:44 股吧网页版
康欣新材:康欣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4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6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
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回购完成后 3 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6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
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明确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入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邵建东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广大投资者权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
的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的提议、审议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7/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4/6/25 由董事长邵建东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1,000 万元~2,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2.36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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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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