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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6 18:26:33 股吧网页版
人福医药:人福医药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7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规范运作》《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会议通知发出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16 日。会议应到独立
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刘林青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近日收到的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科技”)告知函,公司子公司过往与武汉市新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经审核认为,上述交易所涉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子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子公司经过评标定标等程序,以第三方工程造价、预算为基础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各工程项目正常推进且工程结算以第三方审核结果为准,上述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追认该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并提请会计师事务所将其作为年报审计关注重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二、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近日收到的控股股东当代科技告知函,本次审议的转让子公司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经审核认为,上述转让子公司股权交易基于相关政策及战略规划调整,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集中资源发展具有竞争优势的细分领域,符
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该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追认该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并提请会计师事务所将其作为年报审计关注重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三、关于收购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近日收到的控股股东当代科技告知函,本次审议的收购子公司股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经审核认为,公司增持下属子公司股权,进一步推进高端原辅料业务的发展,有助于公司提升和巩固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做医药细分市场领导者”的发展战略,该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追认该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并提请会计师事务所将其作为年报审计关注重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四、关于子公司购买物业资产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根据近日收到的控股股东当代科技告知函,本次审议的公司子公司购买物业资产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经审核认为,子公司购买物业资产系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而实施,能为其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人才技术支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该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追认该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并提请会计师事务所将其作为年报审计关注重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 刘林青 周睿 张素华

2024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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