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8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 2024-043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20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7/3 - 2024/7/4 2024/7/4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5月7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回购股份 32,543,837 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2793153)中 32,501,543 股,普通机构证券账户(B882147718)中 42,294股]不参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
3. 差异化分红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5,052,792,541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32,543,8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3 年度公司不分配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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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派发红利总额。
(2)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五号——权益分派》,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①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020,248,704×0.20)÷5,052,792,541≈0.20元/股。
②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分配股票股利,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 -0.20 元/股)÷(1+0)=前收盘价格 -0.20 元/股。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7/3 - 2024/7/4 2024/7/4
四、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宏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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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扣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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