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1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36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35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5/24 - 2024/5/27 2024/5/27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6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2,859,187,743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2,973,400 股,实际以 2,856,214,34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除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外)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9,967,502.01
元(含税)。
(2)除权(息)参考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A 股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A 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的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2,856,214,343×0.035)÷2,859,187,743≈0.03496 元/股。
本次权益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因此公司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因此,公司 A 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3496)÷(1+0)=(前收盘价格-0.03496)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5/24 - 2024/5/27 2024/5/27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股东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
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新湖控股有限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财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
征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035 元;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上
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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