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08 20:32:46 股吧网页版
湘财股份:湘财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9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6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或“公司”)股东浙江财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商实业”,系新湖控股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的控股股东系杭州金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金新”),杭州金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拟由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控股”)变更为浙江浙商特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特资”),因此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新湖控股与财商实业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新湖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中宝”)控制公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由 59.40%减少至 41.91%;杭州金新执行事务合伙人浙商特资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产”)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浙商资产控制公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为 17.49%。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各股东直接持股数量的增减,亦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风险提示:(1)本次权益变动前,新湖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1,192,111,893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70.19%,本次权益变动后,新湖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动,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变为 99.48%,质押比例较高。(2)本次权益变动需待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方能生效,本次权益变动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收到股东新湖控股与财商实业通知,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2024年 7 月 8 日,新湖控股、财商实业、浙商资产、浙商特资等签署了《合作协议》、《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况

鉴于新湖控股目前控制的财商实业持有湘财股份 500,000,000 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且湘财股份属于上市券商股,具有较高投资价值,2024 年7 月 8 日,新湖控股、财商实业、浙商资产、浙商特资等签署了《合作协议》、《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杭州金新执行事务合伙人拟由新湖控股变更为浙商特资,浙商资产计划通过控制杭州金新及财商实业,从而取得标的股票的相应权益,为上市公司未来发展赋能。

通过本次权益变动,湘财股份拟引入浙商资产,既能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又能借助浙江省属国企的股东优势,获取更优质的业务资源,形成业务协同效应,进一步提升并保障公司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根据约定,自《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 2 个月内,湘财股份将召开股东大会,
审议增加董事会席位至 9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的相关议
案,上述 6 名非独立董事中,财商实业有权提名 2 名符合资格要求的董事候选人,董事经履行湘财股份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程序后任职。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湖控股与财商实业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新湖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湖中宝合计持有公司 1,198,347,76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91%,财商实业持有公司 5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49%。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各股东直接持股数量的增减,亦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财商实业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主体股权结构、财产份额结构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1、杭州金新的财产份额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合伙人名称 股权比例

认缴出资额(元)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元) 股权比例(%) 合伙人类型
(%)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