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0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24 年 6 月 28 日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请有出席股东大会资格的相关人员事先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准时参加会议。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现场参会登记。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事宜。
二、股东(或授权代表)出席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如需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请在会议正式开始前 10 分钟内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发言申请单,经大会秘书处许可,方可发言。每一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三、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按如下程序进行:首先由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随后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在统计现场表决结果期间由股东进行发言或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回答。在大会召开过程中,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秘书处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加以制止。
四、本次股东大会谢绝个人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参会人
员应尊重公司及其他参会人员的名誉权、肖像权等权利,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传播会议视频、图片等信息。
五、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表决结果于会议结束后当天晚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律师进行全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秘书处
2024 年 6 月 28 日
授权委托书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9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与公司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10 关于投保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11 关于上汽安吉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为安吉航运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2 关于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上汽大通汽车销售服
务有限公司为其全资销售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 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14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
回报规划》的议案
15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6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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