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9 20:11:13 股吧网页版
美尔雅: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慧琳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肖慧琳)

作为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2023 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肖慧琳,女,1979《年生,中国国籍,民主党派(《 民盟),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学士,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博士,香港城市大学博士后,主要从事企业战略管理、高管团队决策、国际投资、国际合作和发展等方面的研究和智库工作。历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发展合作学院副院长,全球化智库(CCG)一带一路研究院副院长、高级研究员,南南国际教育智库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西南财经大学发展研究院特聘研究员,OECD《兼职研究员等职。现任西南财经大学副教授(《 终生教职岗)、博士生导师,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副秘书长。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最近几年在国际国内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数十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央高校资助项目等十余项重要科研项目。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股东大会 3 次。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在表决过程中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本人 2023 年度共参加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 2023 年度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二)日常工作情况

除参加上述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网站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内部控制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结合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战略、发展等积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就 2023 年度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也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 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认真聆听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另外,公
见建议与本人沟通交流。

(五)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前,公司能够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向本人提供,日常和本人保持紧密沟通,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