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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20:11:14 股吧网页版
美尔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0107 股票简称:美尔雅 公告编号:2024023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6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解释第 16 号,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
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解释 16 号的规定,本集团决定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中对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 2022 年 1 月 1 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
在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在 2022 年 1 月 1 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并将差额(如有)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

该变更对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报表项目

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递延所得税资产 9,489,544.43 176,444.55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862,581.86 233,028.64

未分配利润 -1,340,701.44 -56,584.09

少数股东权益 -32,335.99 ——

年初未分配利润 -476,992.20 ——

所得税费用 896,045.23 56,584.0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40,701.44 -56,584.09

少数股东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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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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