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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03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第一次修订)
(需经 2024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生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党组织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公司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批准,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9133000071095874X3。
第三条 公司于 1997 年 9 月 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首次向中国境内投资人公开发行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普通股4000 万股,并于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一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ZheJiang DongRi Company Limite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 168 号合众大厦
1101-1 室 邮政编码:325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1,366,660.0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创造利润最大化、资本增值最大化为目标,并在中国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尽力使公司股东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市场租
赁经营,计算机网络开发,各类灯具及配件的生产、销售,物业管理,市场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
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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