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6 16:52:27 股吧网页版
东睦股份:东睦股份关于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4-016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 2024 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和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以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所有非独立董事每年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拟由税前人民币4万元/年调整为税前人民币6万元/年。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4-016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除领取上述非独立董事津贴外,再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其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金、津贴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奖金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个人履职情况评定。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每年仅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拟由税前人民币6万元/年调整为税前人民币8万元/年。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所有监事每年领取监事津贴,标准拟由税前人民币2万元/年调整为税前人民币6万元/年。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除领取上述监事津贴外,再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其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金、津贴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奖金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及个人履职情况评定。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奖金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奖金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

(四)其他

1、公司董事、监事出席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将按相关规定给与实报实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2024-016

(一)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在审议该议案时,委员多田昌弘作为关联方已回避表决,同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还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由于全体委员作为关联方均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在审议该议案时,董事朱志荣、多田昌弘和曹阳作为关联方已回避表决,同时董事会还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由于全体董事作为关联方均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由于全体监事作为关联方均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