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独立董事楼玉琦述职报告
作为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睦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期中,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履行职责,准时出席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度任期内的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具体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楼玉琦,男,中国籍,1949 年 4 月生,大学学历,高级政工
师。曾任宁波市委党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宁波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浙江万里学院党委书记兼常务副校长,宁波大学党委副书记,宁波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宁波大学副校级巡视员兼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2009 年 4 月起退休。2013
年 7 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2 年 8 月 5 日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1、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都不在公司或其控股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在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
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所在的公司、事务所,没有同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经济往来。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任何情况。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除本人因身体原因缺席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外,无任何缺勤缺席情形。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主动了解、获取有助于做出决策所需要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运作情况。在与公司保持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结合自身领域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提出意见、给予建议,审慎表决,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2023年本人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出席股东大会
2023年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缺
应参加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投赞 投反 投弃 应参 亲自
席 回避 缺席
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成票 对票 权票 加次 出席
次 票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数 数 数 数 次数
数
5 5 0 0 0 31 0 0 0 1 0 0(注)
注:本人因身体不适原因缺席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已向董事会出具书面请假申请。
(二)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董事换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经营班子考核方案制定、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等事项的决策中,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切实履行了各委员会赋予的工作职责。本人出席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所示:
本年度召开 实际出席 出席方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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