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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股份:东睦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委员自身专业优势,认真履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职责。现将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人员组成情况

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并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2022年8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推选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吴红春独立董事、
汪永斌独立董事和芦德宝董事,其中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吴红春担任该委员会的主席,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任职委员情况

吴红春:男,中国籍,1972年2月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长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镇海蛟川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宁波雄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董事。1999年9月至今任宁波雄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10月至今任宁波浙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董事长。2019年7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2年8月起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汪永斌:男,中国籍,1957年4月生,大学学历,教授职称。曾在浙江农业大学宁波分校任教。曾任浙江万里学院教授、汽车电子技术研究所所长、汽车技术实验室主任。荣获浙江省和宁波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浙江省高等院校优秀青年教师等,2017年6月退休。现任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智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9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2年8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芦德宝:男,中国籍,1945年2月生,大专学历,经济师。1968年进入宁波粉末冶金厂,历任工人、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1994年任宁波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董事长,1995~1997年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1997~2004年任副董事长、总经理,2000年获宁波市“劳动模范”称号;2004年8月~2007年8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7年8
月至2019年8月5日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8月6日至今任公司名誉董事长、董事;2022年8月起至今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会议情况

2023年1月18日,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与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了关于2022年度报告期间审计工作安排的沟通会,听取了公司2022年度未审计经营指标汇报,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人员配备、审计重点关注事项、预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详尽的沟通。确定了2022年度审计工作进度安排,委托公司财务总监及财务管理处负责人持续跟进年度审计工作,及时沟通审计过程中有关问题。

2023年3月29日,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就2022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初稿召开沟通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度财报、内控审计情况的汇报,针对关键审计事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关联交易、经营性现金流、新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充分沟通,确定审计结论和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时间。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4次,各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会议,并对相关议题积极发表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1、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
年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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