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7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和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德清鑫晨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和孙公司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限额共计人民币33,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以上4家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共计人民币86,125.00万元(其中本次担保项下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已超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4年5月6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或“债权人”)签订了4份《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ZB9413202400000011 、 ZB9413202400000013 、 ZB9413202400000014 、
ZB9413202400000012),公司分别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驰”)、德清鑫晨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清鑫晨”)、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睦科达”)和孙公司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富驰智造”)与浦发银行在一定期限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2024年5月6日起至2026年5月10日止,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共计人民币33,000.00万元,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 被担保方名称 已审议的担保 本次最高债权 已提供担保
号 [注] 最高额度 限额 余额
1 上海富驰 70,000.00 11,000.00 38,377.00
2 德清鑫晨 7,000.00 6,000.00 0.00
3 浙江东睦科达 66,000.00 10,000.00 33,748.00
4 连云港富驰智造 30,000.00 6,000.00 14,000.00
合计 173,000.00 33,000.00 86,125.00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上海富驰63.75%股权,其少数股东未提供担保;德清鑫晨和浙江东睦科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连云港富驰智造为上海富驰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项下4家控股子公司和孙公司均未发生借款事项。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的全资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310,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为上海富驰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70,000.00万元,为德清鑫晨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7,000.00万元,为浙江东睦科达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66,000.00万元,为连云港富驰智造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30,000.00万元。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和2023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告编号:2023-014、2023-017、2023-02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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