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0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情况概述
鉴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规范治理体系,根据新《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和其他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本次修订情况如下:
序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股东
号 会审议
1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修订 是
2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次修订 是
3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次修订 是
4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次修订 是
5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 本次修订 否
6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本次修订 否
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二、其它说明
本次修订的《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手续。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2024年第1次修订);
(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2024年第1次修订)。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8 月19 日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
一、公司章程拟修订内容
修订前条款 拟修订后条款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
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 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 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
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 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 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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