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8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解除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2份《保证合同》(编号:(2023)进出银(甬信保)字第1-016号、(2023)进出银(甬信保)字第1-017号),并重新签订担保合同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9,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696.00万元(本次担保项下为余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已超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2024年9月27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提前解除于2023年11月21日签订的2份《保证合同》(编号:(2023)进出银(甬信保)字第1-016号、(2023)进出银(甬信保)字第1-017号),并重新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进出银(甬信最保)字第1-
035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解除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11月21日,公司与进出口银行签订了3份《保证合同》(编号:(2023)进出银(甬信保)字第1-015号、(2023)进出银(甬信保)字第1-016号、(2023)进出银(甬信保)字第1-017号)。根据《保证合同》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睦科达”)与进出口银行签订的3份《借款合同》(编号:(2023)进出银(甬信合)字第1-131号、(2023)进出银(甬信合)字第1-132号、(2023)进出银(甬信合)字第1-133号)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共计人民币15,000万元,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告编号:2023-054。
因编号为(2023)进出银(甬信合)字第1-132号、(2023)进出银(甬信合)字第1-133号的2份《借款合同》未发生提款,经公司及浙江东睦科达与进出口银行三方协商一致,于2024年9月27日签订了《解除合同三方协议书》,解除上述2份《借款合同》及编号为(2023)进出银(甬信保)字第1-016号、(2023)进出银(甬信保)字第1-017号的《保证合同》。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4年9月27日,公司与进出口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4)进出银(甬信最保)字第1-035号)。根据《最高额保证合同》规定,公司为浙江东睦科达与进出口银行在2024年9月27日至2026年8月28日期间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提供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9,000.00万元,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被担保方名称 已审议的担保 本次最高债 已提供担保余额
[注] 最高额度 权限额
1 浙江东睦科达 66,000.00 9,000.00 45,696.00
合计 66,000.00 9,000.00 45,696.00
[注]:浙江东睦科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项下暂未发生借款事项。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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