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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1 19:49:39 股吧网页版
中国东航: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Airlines Co., Ltd.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 2024-030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2023 年 12 月 14 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 27 次普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航股份”)同比例增资项目,以“货币+非货币财产”方式对川航股份增资 12 亿元。公司拟以首都机场机务区的土地、房产及设备作为非货币财产出资,剩余部分以货币形式出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持有的川航股份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占川航股份发行总股本的 10%。本次增资完成后,川航股份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 130 亿元。
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披露的《中国东方
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73)。

二、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2024 年,公司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拟出资的非货币财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 3677 号)。本次评估已在国资监管机构完成备案。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1. 评估目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公司的委托,对经济行为涉及的北京市顺义区保联五街 3 号院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专业价值意见。

2.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是北京市顺义区保联五街 3 号院固定资产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asternAirlines Co., Ltd.
和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评估范围是北京市顺义区保联五街 3 号院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设备类资产。房屋建筑物面积26,345.45 平方米,用途为动力中心、维修机库、化工产品库、机务及航线楼等,竣工日期为 2018 年 5 月;构筑物主要为厂区内配套设施,主要包括机坪工程、围界安防工程、动力中心设备系统等;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用途为仓储(工业)用地,宗地总面积为 71,106.40 平方米,
使用期限为 2009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59 年 12 月 2 日止;机器设备共计 37 项,
购置于 2016 年至 2022 年间;电子设备共计 47 项,购置于 2015 年至 2018 年间。
资产总账面价值 27,617.82 万元。

3.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4. 评估基准:2023 年 12 月 31 日。

5. 评估方法:成本法。

6. 评估假设:资产评估报告分析估算采用的假设条件如下:(1)假设所有评估标的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被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有关的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无重大变化;(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有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无重大变化;(5)假设评估范围内资产是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的,资产交易双方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资产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条件下进行的;(6)本次评估报告以产权人拥有评估对象的合法产权为假设前提;(7)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的现场勘查仅限于评估对象的外观和使用状况,并未对结构等内在质量进行测试,故不能确定其有无内在缺陷;本报告以评估对象内在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足以维持其正常使用为假设前提;(8)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9)假设委估不动产是以法定用途继续使用,按评估基准日时的状态进行交易。

7. 评估结论:公司评估基准日资产账面价值为 27,617.82 万元,评估价值为
42,916.00 万元,增值额为 15,298.18 万元,增值率为 55.39%。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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