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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5 15:31:20 股吧网页版
三峡水利: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竞买私募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6


股票代码:6001 16 股票 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 :临 2024-043 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竞买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前期情况概述

2023 年 12 月,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投资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已通过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功竞买公司股东三峡电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电能”)公开挂牌转让的绿色能源混改股权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色能源基金”)5.95%份额,成交金额 14,015 万元。由于公司关联法人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与三峡电能均持有绿色能源基金份额,因此本次竞买基金份额事宜构成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本次竞买基金事项已经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竞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参与竞
买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23-079 号)。

二、本次进展情况

近日,电力投资公司已与绿色能源基金全部合伙人签署《绿色能源混改股权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投资业务

1.投资范围

标的基金属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目的为主要采取股权投资及符合法律规定的投资方式投资于被投项目,以获取资本增值收益,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法权益。基金闲置资金可用于购买安全性和流动性较好的且符合国家、基金业协会有关规定的保本型固定收益类资产。

2.投资决策

标的基金设立投委会,投委会共 11 人。投委会由普通合伙人委派一名委员,
认缴出资额单独或合计满足协议约定的有限合伙人委派一名委员组成,普通合伙人委派主任委员。被投项目具体投资方案由投委会决定。

3.投资限制

标的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 AAA 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但所投资企业上市所获得上市公司股份不在此限制之列;(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7)投资于被投项目以外的项目(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不受此限);(8)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业协会规定所禁止从事的业务。

(二)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1.收益分配

(1)向各合伙人分配实缴出资额,投资期内已分配的优先回报用于在本项进行扣除,直至各合伙人累计收回实缴出资额为止;(2)进行前述分配后的余额部分为超额收益,由各合伙人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2.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如产生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三)退出机制

1.有限合伙人可依据《合伙协议》约定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从而退出合伙企业。

2.在退出期及延长期(绿色能源基金 2024 年第二次合伙人会议决定将存续
期延期 2 年至 2026 年 5 月 27 日),在被投项目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且满足监管部
门对于股份解禁的相关规定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依据《合伙协议》约定退出被投项目,并在退出后向合伙人进行分配。

(四)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
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则均应提交执行事务合伙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协议生效

《合伙协议》自各方全部签署之日起对签署方发生法律约束效力,协议的有效期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算。

三、重点提示

(一)标的基金已在基金业协会完成设立备案(备案编码:SGU139),尚需向所在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基金业协会办理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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